[ 索引号 ] | 115003817562153008/2023-00039 | [ 发文字号 ] | 津城管局〔2023〕109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0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1 |
发布日期: 2023-11-01 17:16:5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了解各镇街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提升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质量,确保全区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成立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津城管委〔2023〕24号)、《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关于明确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建统领“三项重点任务”领导小组、城市管理领域专家顾问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津城管委〔2023〕35号)精神,成立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批办”),搭建专班,独立运行。
(一)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荣刚 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谭应谦 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副 组 长:程 宏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曹 越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肖国亮 局党委委员、执法支队支队长
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决定等工作;研究处理行政审批工作中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审批办
主 任:苏 漫
副主任:李 杨
成 员:专职工作人员2人,局市政管理科、园林绿化科、市容环卫科各指定兼职人员1名配合行政审批工作。
具体负责办理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批,对委托各镇街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开展指导培训、监督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
自2023年10月开始,每季度对全区30个镇街委托权力事项办理情况开展集中检查、指导。本次检查时间为10月底。
(一)检查方式
采取抽查检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范围
今年1-9月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办件量较少的镇街须了解去年的办理情况。
(三)检查内容及资料准备
1.各镇街办事窗口开展审批服务的情况:是否设置办事窗口或有综合窗口专人统一受理、办结各类委托审批事项。
2.抽查办理的许可案卷资料:需提供1-9月办理的审批许可电子台账、案卷资料,检查要件收取、办理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是否按标准计算并收取相关规费。
3.结合实际抽查办理许可事项现场,是否符合许可内容,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超期建设等违规行为。
4.审批工作机制建立情况: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建立情况。
5.1-6月审批数据为0的镇街,须提供情况说明。
(四)检查分组
设置3个检查组,分别由局审批办、市政管理科、园林绿化科、市容环卫科人员组成。
1.第一组
组 长:程宏
副组长:苏漫
组 员:龚飞、古柯杰、李明鑫
负责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四面山镇、四屏镇、柏林镇、中山镇、慈云镇、龙华镇、广兴镇、杜市镇。
2.第二组
组 长:曹越
副组长:陈胜
组 员:任培源、刘栩彤、施继焱
负责双福街道,珞璜镇、白沙镇、永兴镇、支坪镇、先锋镇、李市镇、朱杨镇、石门镇、吴滩镇。
3.第三组
组 长:谭应谦
副组长:李杨
组 员:马旺、刘晔、邓小波
负责圣泉街道、德感街道,蔡家镇、嘉平镇、油溪镇、西湖镇、贾嗣镇、夏坝镇、石蟆镇、塘河镇。
三、抓好工作落实
(一)高度重视,深化思想认识。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行政审批工作是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窗口”,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和依法审批意识,认真抓实行政审批工作。
(二)优化革新,提升服务效能。各镇街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营造“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加规范、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整改,规范审批行为。各镇街要按照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服务好的经验做法可以简报形式报送;每季度检查情况将以专报形式报相关区领导。
(联系人:苏漫,联系电话:13983777952)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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