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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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9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6-06 17:27:46


尊敬的刘有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黄车”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第09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几江半岛于20199月由区发展改革委以“江津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社会化运营项目”备案引入江津区松果汽车租用服务有限公司,投入电单车1360辆,由区城市管理局进行监督考核。双福地区由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分别于20192020年通过招商引入2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简称“人民出行”和“愉快行”,前后投入电单车800辆,主要由双福街道按照属地加强监管。

共享电单车自进入江津以来,为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提供了便利,成为了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已成为部分市民出行刚性需求。伴随共享电单车在江津快速发展与高频次使用,乱投放、乱设点、乱骑行、乱停车的“四乱”问题对城市交通安全与市容市貌造成了严重影响,给市民出行安全留下严重隐患,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挑战。

二、针对您建议的回复

针对共享电单车的管理,目前国家级规范尚未出台,市级部门正在抓紧调研和制定相关管理政策。我区管理主要根据区政府公文办件(2023)9547号领导批示要求,严格按照交通部等十部委下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109号)文件要求履行各自职能职责,对全区互联网租赁电单车的投放及监管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我局将坚决落实区政府文件指示要求,督促属地镇街加强对共享电单车人行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和查处。

今年以来,我区专门成立由区城管支队、区交巡警支队、镇街综合执法大队等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对车辆不上牌照、车辆乱停乱放、骑行不带头盔、未成年人骑行和超员骑行、不按引导线骑行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对违法骑行人组织参与交通安全学习,增强骑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习惯。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切实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和无视城市秩序的隐患。我区依托融媒体、江津城市管理、江津交巡警、平安江津等平台,全面开展文明交通主体宣传,策动区融媒体中心加大对“机动车斑马线未礼让行人”、闯红灯、不戴头盔、飙车等曝光力度,讲清违法危害及处罚后果,引导市民共同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

结合创文工作,今年我区在城区14个主要交通路口、36条主次干道、4个商业集中区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进行劝导,引导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并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违反禁令标志等行为进行查处。截止20244月,区城市管理局本年度对几江半岛整治(规范)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70644辆(次),区交巡警支队累计整治车辆违停3.5万余件,查处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98件,闯红灯1050件,查处不戴安全头盔2605件,逆行179件,达到了强化遵纪守法意识,促使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的效果。

针对未成年人骑行问题,几江半岛运营的松果公司要求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用户凭身份证信息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以使用车辆。且该公司承诺下一步将在车身上加装座椅扶手、适时增加重力感应装置、配置骑行头盔、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证核实、运营人员片区责任制等方式引导和规范用户文明骑行,保障用户骑行安全。松果公司的车辆在技术上使用电子围栏划定服务区和禁停区,车辆驶出服务区后语音提示并且自动断电,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带有车辆卫星定位、轨迹分析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中央控制系统。对于车辆行驶、停放异常等问题,我局要求松果公司3分钟内响应,15分钟内到达现场,30分钟内处理完毕。

此答复函已经刘荣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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