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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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370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6-09 12:00:06



尊敬的李祖琪委员:

您提出的《乡村振兴背景下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回收治理、资源化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本着“农民可接受、财政可承受、操作较容易、环境效益高”的原则,在设施建设、分类作业、技术处理、宣传教育、资金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合实际、示范先行的措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各环节有效衔接,我区建立了“农户分类、村组收集、公司转运、区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累计设置分类投放点1769余个,投用各类垃圾收运车近230台、基础分类垃圾桶约3.2万余个,建立镇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57个、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31个、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超市(站点)7个、堆肥房(沤肥池)71个,设立宣传栏950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800余次。组建农村保洁员队伍1670人、分类指导员782人、二次分拣员480人,实现日常管护作业范围全覆盖,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保持100%。同时,在全区171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建成市级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村84个,引导农户逐步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和就地处理。

二、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到您的建议后,区城市管理局精心组织业务骨干认真办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落实垃圾治理职责

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纳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日程,制定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相应的文件及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镇街、村社专门工作机构,明确政府统筹管理责任、部门指导监督责任、镇街组织动员责任、村社具体实施责任及社会专业力量建设和运行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同时,督促村社发挥好主力作用,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普法宣传,引导家庭、个人切实履行垃圾分类责任,形成依法推进、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健全分类收运体系

一是规范设施设备。要求各镇街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产生类别,科学规划建设集中收集点,在居民点、农家乐、村委会、公路沿线等科学、合理配置两至四类不等的分类桶,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并引导村民逐步配置户用两分类收集桶二是强化人员配置。指导各镇街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创建分类指导员队伍,每个村至少由1名镇街干部担任专业指导员、由村社干部担任责任指导员、由保洁员兼任一线指导员,依托村内保洁员组建分类二次分拣员队伍,做好桶边督导工作。将可回收物并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建立镇级、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索建立“垃圾积分兑换超市”,通过“以物换物”的积分奖励机制有效促进农村垃圾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三)深入广泛宣传动员。

一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村委会、广场等人口密集区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点、宣传小品、墙体宣传画等;利用LED屏、政策宣传车或村内广播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音视频。二是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活动。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基层党组织,把居(村)委会、村民、志愿者串联起来,积极开展党员走访、党员示范宣传等活动;结合节能宣传周、爱国卫生月等节日,通过送文化下乡、送电影下乡、院坝会、宣讲会、志愿服务等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探索流行化、多元化宣传形式,让村民记得住、学得快,在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中增强村民垃圾分类意识。三是建立激励机制,激发村民的参与度。将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依托“星级卫生户”“整洁庭院”“清洁村庄”等评选活动,有效带动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四是通过党委带动、支部推动、党员促动、党群互动,组织号召村内党员在组织事、本职事、身边事、家庭事、公益事等领域争当模范先锋,影响和带动周边群众自己干、主动干,推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治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目前,江津区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区城市管理局将充分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村特点的生活垃圾治理之路。

(一)注重就近就地利用,探索简便易行处理方式,减少垃圾出村出镇。根据农民习惯,积极探索推行大类粗分的分类方式,如按照“会烂不会烂、能卖不能卖”进行分类,有效提升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水平。因地制宜合理推行垃圾处理模式,如沤肥池等,做到就地就近处理利用,争取厨余垃圾不出村、不出镇。

(二)注重农业农村联动,协同推进农村生活、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通过引进农村有机肥生产企业,加快推进镇域或村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协同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村镇废弃物得以充分循环利用。

(三)注重长效机制构建,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可持续。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地位,调动农民积极性,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完善农村再生资源收运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拓宽回收渠道。建立评估与监督机制,确保垃圾治理成效的可持续性。

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恳请您继续关注垃圾分类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促进我们的工作,提高我们的精准化管理水平。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复函经区城市管理局刘荣刚局长审签,如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202365

联系人:黄艺萌,联系电话:18716692482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于先锋镇、慈云镇石蟆镇、朱杨镇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工作。

2023.10

区城市管理局、先锋镇、慈云镇石蟆镇、朱杨镇

2

于白沙镇、油溪镇、吴滩镇、石门镇、杜市镇、夏坝镇、蔡家镇、永兴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示范工作,重点补齐设施设备短板、提升收运处置能力、全面宣传教育引导。

2023.10

区城市管理局、白沙镇、油溪镇、吴滩镇、石门镇、杜市镇、夏坝镇、蔡家镇、永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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