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09 11:56:01 大 中 小
尊敬的龚明伟委员:
您在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第347号)已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真实存在,区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查勘,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江津区各级各部门始终把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各项工作中的突出位置来抓,突出重点、协同联动、扎实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随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变好,生物多样性增加,各项生态指标变好的同时,也有一些新的问题显现。特别是有的镇街,有的市民朋友在节假日喜欢在长江边玩耍,导致长江边的环境卫生变差,白色垃圾增多,导致环境污染和不安全,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因此,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尤为重要,继续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势在必行。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您提出许多市民朋友在节假日喜欢在长江边玩耍,导致长江边的环境卫生变差,白色垃圾增多,导致环境污染和不安全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为加强对长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规范的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在重点节假日和季节,各政府部门、司法、事业、企业、学校等组织和倡议志愿者参加对长江边的垃圾进行清理的建议。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区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了积极落实,长江生态指标大幅改善,长江干流断面II类水质、主要入江支流綦河、塘河、璧南河、临江河优于Ⅲ类水质目标逐步实现,协同治理机制也在加快完善。但 “环境污染”存量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生态环境修复、产业结构调整还在进行,发展中新出现的问题等,沿江地区污染治理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近年来,江津区城市管理局在重点节假日和春、秋季节变化时,为确保长江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加强了场镇建成区河边岸滩、渡口码头和港区垃圾的清理工作,为解决自身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环保志愿者开展环保义工捡拾江边垃圾行动,对河滩垃圾进行清理。沿江各镇街市政环卫部门在加大巡查管理的同时,还安排环卫工人在重要河段市民游玩区域每天从早上8点至傍晚6点巡回清理,将清理的垃圾及时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二)关于您提出许多群众在江边玩耍后,由于江边道路不通畅等原因,不愿把垃圾带走,甚至扔进长江的问题。加强长江环境保护工作,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了便利群众,同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设置垃圾专门存放的合理地点,专人进行巡查和重点管理,引导群众保护长江环境的建议。
我区长江干流江津段127公里,河岸线长,涉及12个镇街,各镇街和行政村按照各自职责分段分区域包干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水域“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保洁“河段长”负责制、垃圾转运处置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等,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沿江保洁人员岗位责任落实到位、设施设备保障到位,各镇街认真组织辖区作业队伍及时清除消落区岸边市民游玩区域、城区滨江步道及水域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及时转岸处置。同时,在春夏、秋冬等季节交换时段,以及汛期和枯水期加大水域环卫巡查和岸边垃圾清理力度,做到干支流岸坡垃圾应清尽清,严控岸坡垃圾残留在河边出现卫生死角现象,防止水域垃圾对环境的污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因考虑游玩区域市民的安全,相关部门在码头下河口设置了阻车石墩,造成江边道路不畅。因此,我局一是只能在岸边下河出入口位置设置环卫垃圾桶、垃圾箱,号召市民积极开展长江环境保护行动,合理安排垃圾转运车辆及时转运处置生活垃圾,避免二次污染;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做好应对处置,做到岸边生活垃圾集中接收、转运和处置工作,确保城市建成区河岸生活垃圾全部收集上岸并集中处理;三是区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会同辖区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规从事生活垃圾接收和在消落区乱倒生活垃圾、违规栽种及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城区滨江区域环境卫生管理,杜绝脏乱现象,确保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江清岸洁”目标。
(三)关于您提出为了加强长江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境卫生意识宣传,在江边居民频繁活动区域设立固定的环保标语的建议。
江津区是长江上游重要的航运枢纽和物资集散地,三峡库区库尾,水域面积宽广,支流溪河众多,水资源极为丰富,仅江津境内就有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的大小支流25条,涉及30个镇街,其中沿长江分布的镇街有12个,治理引导工作任重道远,必须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精神长期坚持才能巩固和显现行动成果。
江津区沿河各镇街、各部门、各学校、各行政村将继续充分利用会议、媒体、网络、标语和广告牌、宣传板报等形式,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宣传城市建成区、乡村河滩地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百日清扫大行动”,树立每个人都是清理河岸垃圾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以主人翁姿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保护长江母亲河的行动中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区城市管理局将结合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宣传工作,联合区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街道办事处及其他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并长效管理。
下一步,我局还将加强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的协作,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规划,统筹推进全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逐级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大力实施长江两岸环境保护工程,有序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贡献力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城市水域垃圾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强长江两岸河滩地消落区垃圾清理和游客玩耍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实施规范的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再次感谢您对江津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通过您的建议努力工作,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江津作出贡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答复函已经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刘荣刚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封卫彬;联系电话:13512354616)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对长江干流江津段水域环境卫生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清理河岸白色垃圾,合理设置环卫设施,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有序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
常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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