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09 11:39:09 大 中 小
冯在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鼎山大道部分路段利用人行道增设地面停车位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区城市管理局直管停车区域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区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随之道路交通疏导压力逐渐加大。目前,区城市管理局直管的停车区域为几江半岛和圣泉部分路内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现有停车位9275个,据统计江津城区停车位缺口仍然有0.8万个,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城区仍面临停车设施总体不足、部分区域停车秩序不规范等问题。
鼎山大道是几江半岛的主干道之一,其中车之翼至水木年华湖上段周边住户及商户较多,有一定的停车需求,目前,区城市管理局已在附近骑龙山庄一侧有条件的人行道上施划了部分停车泊位。
(二)全区小微停车场推进情况
按照今年市级“民生报表指标体系”和“赛马比拼”机制工作要求,各区县正在“四老”区域(2000年前建成的老小区、老学校、老医院、老商圈)周边利用闲置空地、边角地块、小区院坝等开展小微停车场建设工作,全年任务为建成500个泊位(路内停车位不包含在内)。区城市管理局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已在指导各街道、平台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今年1季度,已完成西江街、燕安庭运输公司小区两个小微停车场(共175个泊位)建设工作,切实缓解了以上区域周边停车难问题。
二、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区城市管理局在收到您的书面建议后,立即安排人员会同区公安局交巡警等部门前往鼎山大道车之翼至水木年华湖上段进行实地查勘,经相关部门反复论证,建议该路段暂不施划停车泊位。
原因为:一是该段人行道最窄处宽度约10.3米,其中绿化带约2.1米,人行道约8.2米。如该段设置停车泊位,按照垂直车位设置标准长度为5米至5.5米,设置泊位后中间通行通道将不足3米,车辆无法正常会车通行,加之周边商户和住户较多,人车混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二是若此段施划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只能从车之翼门前进入(其余区域有绿化带阻挡),加之车之翼处为交通红绿灯路口,车流量大,车辆随意进入也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三是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道路与交通设施项目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规定,如取消鼎山大道湖上段的绿化带,道路绿地率将低于底线数值,同时原则上已建成的绿地不得占用,如因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等特殊原因占用城市公共绿地,改变用地性质的须报区政府审批,还须规资局就近调整补足绿地,并由申请占绿单位缴纳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综合该区域周边建设情况,目前周边暂无调补空间,故暂无法调整该区域道路附属绿地施划停车位。
下一步,待有鼎山大道人行道改造或绿化调整计划时,我们将优先把鼎山大道水木年华段纳入改造范围,并酌情增设停车泊位。同时区城管局将加强鼎山大道水木年华对面部分停车泊位的管理,利用价格杠杆,提高泊位周转率,让办事群众车辆有位可停。并会同鼎山街道、交巡警支队继续加强对鼎山大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管理,加大巡查管理力度,达到提高文明停车意识,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的目的。
此答复函已经刘荣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对鼎山大道水木年华对面部分停车泊位的管理,提高泊位周转率 | 2023年12月 | 区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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