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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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6-09 11:07:48



尊敬的周庆代表:

提出的《关于解决李市镇原生活垃圾堆场的建议》(第1075号)收悉。经与李市镇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9945月,因受原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所限,李市镇为解决生活垃圾消纳问题,和刁湾村5组(现三角坝社区3组)签订了土地租用协议,约定按照800市斤/亩稻谷价格,租用了该处9.939亩(其中耕地5.818亩,非耕地4.121亩)土地用于消纳生活垃圾。

2016年底,区城市管理局受区政府委托,经公开招标确定重庆环卫集团为江津区垃圾收运项目的中标单位。重庆环卫集团出资在江津成立益江公司,负责全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工作。江津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按照“户集、村收、公司转运、区处理”的模式进行建设。“户集”主要由村(社区)正确宣传引导村(居)民将生活垃圾投放至垃圾收集容器;“村收”由各镇街指导各行政村,组建农村保洁员队伍,负责村内日常保洁及投放点至集中收集点的垃圾桶转运工作;“公司转运、区处理”为益江公司将城区、场镇和农村集中收集点的垃圾经垃圾中转站压缩,集中运往第三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在此之前,农村生活垃圾由各镇街自行负责收运,因各级经费有限,普遍存在设施设备落后、收运范围小、效率低、运输不规范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从20171月起,我区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建设正式开始,区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对益江公司收运作业进行指导、考核。至此,我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进入规范化发展轨道,农村人居环境逐年改善,群众满意度日益提高,同时也为下一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打下了基础。截至目前,益江公司已陆续配置垃圾运输车186,各类垃圾箱约1700余个,垃圾桶26000余个,现已基本实现江津区生活垃圾收运全覆盖。

目前我局正在牵头编制《江津区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对于建筑垃圾随处乱堆、乱倒问题突出破坏市容市貌,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规划的编制对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选址和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对加快解决建筑垃圾去向问题、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关于建议的办理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积极与李市镇对接了解情况。安排专人前往李市镇现场调查情况,经了解,我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变化后,该处消纳设施随即停止使用,由于地形地貌发生变化后无法归还当地居民,李市镇按照协议约定每年赔付土地占用费至今。二是积极推进占用地块的综合利用。由于该处地势为陡坡峡谷地形,在编制《江津区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征求镇街意见时,李市镇已将该地块纳入点位中,后续规划如落地该地块可以用于建筑垃圾消纳场,通过征地将可以解决当地居民一次性补偿到户。三是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建筑垃的日常监管工作,对乱倾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擅自设置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违反行政许可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督促李市镇按照协议约定每年赔付土地占用费。二是推进《规划》落地实施,合理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督促各镇街、益江公司认真履责,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收运等相关工作,逐步建成全区标准规范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同时恳请您关注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促进我们的工作,提高我区城市管理水平。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答复函已经刘荣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2023529

联系人:程鹏,联系电话:15923576058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督促李市镇按协议约定赔付土地占地费;推进《规划》落地实施;加大生活垃圾清运力度,加强垃圾收运的考核力度,推动全区环境卫生长效治理。

202312

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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