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07 15:51:03 大 中 小
1.申请条件:(1)制定了重建或还建方案;(2)签署了拆除环卫设施的重建或还建协议。
2.申请材料:(1)申请表;(2)重建或还建环卫设施设计图;(3)环卫设施权属关系证明材料;(4)环卫设施重建或还建协议;(5)过渡性解决方案;(6)环卫设施现状图及重建或还建方案;(7)企业、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申请流程:受理→审查(现场踏勘)→决定。
4.法定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四条。
5.咨询方式:023-4729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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