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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发布日期:2024-02-06 09:40:00



1.申请条件: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2.申请材料:1)申请表;(2)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可研审批意见、项目核准书;(3)拆除、改动、迁移城市供水设施施工方案及施工设计图;(4)涉及既有建筑(市政设施)结构安全的须有安全评估报告;(5)被拆除、改动、迁移供水设施的供水企业意见;(6)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3.申请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4.法定依据:《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条;《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5.咨询方式:023-4726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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