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06 09:40:00 大 中 小
1.申请条件: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2.申请材料:(1)申请表;(2)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可研审批意见、项目核准书;(3)拆除、改动、迁移城市供水设施施工方案及施工设计图;(4)涉及既有建筑(市政设施)结构安全的须有安全评估报告;(5)被拆除、改动、迁移供水设施的供水企业意见;(6)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3.申请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4.法定依据:《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条;《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5.咨询方式:023-4726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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