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562153008/2026-00009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12 | [ 发布日期 ] | 2026-03-12 |
发布日期: 2026-03-12 11:47:4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参与规划区城市照明设施前期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备案,负责建成区城市照明、公用设施设备及重要节点景观灯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对各镇街、园区等照明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为考核提供依据。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路灯管理所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江津区城市管理局,编制部门核定单位事业编制人数16人,实有在职15人,退休职工4人,内设4科(生技科、灯饰科、维修科、巡查科)1室(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2,513.44万元,支出总计2,513.4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年初预算数2,513.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13.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0。收入较去年减少259.5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59.56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年初预算数2,513.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22.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59.5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5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57.9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513.44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2,513.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3.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3.44万元,比2025年减少25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6年减少1.59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173.53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电费、维护费及灯饰维修、元帅广场音乐喷泉运行维护费及水费等重点工作,比2025年减少257.9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江津城区“一江两岸”重要节点夜景灯饰品质提升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路灯管理所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路灯管理所2026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6.2万元,比2025年减少2万元,下降12.35%,主要原因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5年一致;
2026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0.20万元,与2025年一致;
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16万元,比2025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电车及油电混动车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标准减少;
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5年一致;。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7.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73.5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丹 联系方式: (李丹,电话:023-4752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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