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562153008/2025-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2025-08-21 15:07:2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参与规划区城市照明设施前期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备案,负责建成区城市照明、公用设施设备及重要节点景观灯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对各镇街、园区等照明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为考核提供依据。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路灯管理所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江津区城市管理局,编制部门核定单位事业编制人数16人,实有在职15人,退休职工4人,内设4科(生技科、灯饰科、维修科、巡查科)1室(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278.56万元,支出总计2278.56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57.02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为增加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江津城区“一江两岸”重要节点夜景灯饰品质提升项目债券资金。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76.02万元,较上年减少49.32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为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城区路灯电费、维护费及灯饰维修项目经费增加,减少江津城区“一江两岸”重要节点夜景灯饰品质提升项目债券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6.02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2.5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4万元。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78.56万元,较上年减少54.48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为增加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及城区路灯电费、维护费及灯饰维修项目经费、减少江津城区“一江两岸”重要节点夜景灯饰品质提升项目债券资金。其中:基本支出342.66万元,占比15.04%;项目支出1935.9万元,占比84.96%。
4.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5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用于弥补经费不足。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76.02万元,支出总计2276.02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421.68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为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城区路灯电费、维护费及灯饰维修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68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为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城区路灯电费、维护费及灯饰维修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2.83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工程款及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追加人员经费。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68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及城区路灯电费、维护费及灯饰维修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2.83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工程款及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追加人员经费。
3.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19万元,占比0.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万元,下降89.2%,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压减培训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万元,占比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9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调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款基数。
(3)卫生健康支出17.83万元。占比0.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调整医保缴费基数。
(4)城乡社区支出2191.4万元,占比96.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67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追加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及江津城区“一江两岸”重要节点夜景灯饰品质提升项目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14.1万元,占比0.6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2.5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9万元,增长6.71%,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50.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万元,减少3.6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9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33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无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下降5.92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压减公务车运行经费支出。上年支出数减少5.46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压减公务车运行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洛阳市城管局相关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考察调研活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96.2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0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0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召开区城市治理委员会服务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6万元,下降88.5%,主要原因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压减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65%。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空调、打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所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933.3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我单位无重点专项项目,选择一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城区路灯电费、维护费及灯饰维修 |
自评总分(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经济建设科 |
项目 联系人 |
吴钰玺 |
联系电话 |
1339987991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3714300 |
14214300 |
14,214,300.00 |
100 |
10 |
1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3714300 |
14214300 |
14,214,300.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全年江津城区、滨江新城、支坪防洪堤、津马路等路灯及城区夜景灯饰、春节迎春灯饰电费。每月24日前,根据供电公司抄表度数按实支付。 2.几江长江大桥、鼎山长江大桥夜景灯饰日常维修维护。新增鼎山大道3座人行天桥、长江公路大桥夜景灯饰,鼎山长江大桥南桥头附近39栋楼宇灯饰,滨江路灯带及元帅广场周边17栋楼宇灯饰维修管护。 3.时尚天街12台电梯、几江长江大桥2部电梯维护,几江长江大桥、鼎山长江大桥航车的维修维护。 4.管护范围包括:几江城区、艾坪山隧道、津马路、几江长江大桥、支坪防洪堤、浒溪隧道、滨江新城等片区共114个路灯控制箱、40个灯饰控制箱、85个路灯箱变、24987盏路灯及线路的运行维护。 |
1.全年江津城区、滨江新城、支坪防洪堤、津马路等路灯及城区夜景灯饰、春节迎春灯饰电费。每月24日前,根据供电公司抄表度数按实支付。 2.几江长江大桥、鼎山长江大桥夜景灯饰日常维修维护。新增鼎山大道3座人行天桥、长江公路大桥夜景灯饰,鼎山长江大桥南桥头附近39栋楼宇灯饰,滨江路灯带及元帅广场周边17栋楼宇灯饰维修管护。 3.时尚天街12台电梯、几江长江大桥2个检修电梯,3个航车的维修维护。 4.管护范围包括:几江城区、艾坪山隧道、津马路、几江长江大桥、支坪防洪堤、浒溪隧道、滨江新城等片区共114个路灯控制箱、40个灯饰控制箱、85个路灯箱变、24987盏路灯及线路的运行维护。 |
1.全年江津城区、滨江新城、支坪防洪堤、津马路等路灯及城区夜景灯饰、春节迎春灯饰电费。每月24日前,根据供电公司抄表度数按实支付。 2.几江长江大桥、鼎山长江大桥夜景灯饰日常维修维护。新增鼎山大道3座人行天桥、长江公路大桥夜景灯饰,鼎山长江大桥南桥头附近39栋楼宇灯饰,滨江路灯带及元帅广场周边17栋楼宇灯饰维修管护。 3.时尚天街12台电梯、几江长江大桥2个检修电梯,3个航车的维修维护。 4.管护范围包括:几江城区、艾坪山隧道、津马路、几江长江大桥、支坪防洪堤、浒溪隧道、滨江新城等片区共114个路灯控制箱、40个灯饰控制箱、85个路灯箱变、24987盏路灯及线路的运行维护。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路灯、灯饰控制箱及变压器数量 |
个 |
≥ |
239 |
239 |
0 |
100 |
5 |
5 |
|||||
桥梁灯饰数量 |
座 |
= |
6 |
6 |
0 |
100 |
5 |
5 |
|||||
维护电梯数量 |
台 |
= |
17 |
17 |
0 |
100 |
5 |
5 |
|||||
维护路灯数量 |
盏 |
≥ |
24987 |
24987 |
0 |
100 |
5 |
5 |
|||||
设施完好率 |
% |
≥ |
97 |
97 |
0 |
100 |
15 |
15 |
|||||
亮灯期 |
小时 |
≥ |
4200 |
4200 |
0 |
100 |
20 |
20 |
|||||
建成区装灯率 |
% |
≥ |
99 |
99 |
0 |
100 |
10 |
10 |
|||||
亮灯率 |
% |
≥ |
98 |
99 |
1.02 |
100 |
15 |
15 |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预算项目均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典 联系电话:023-4752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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