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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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562153008/2025-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 2025-08-21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8-21 15:04:29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城市管理局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区级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及与之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1.宣传贯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3.负责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镇供水节水、园林绿化等各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4.负责城市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5.负责城镇露天烧烤、城镇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镇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6.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工作。7.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镇、街道、工业园城市管理执法工作。8.承担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核定参公编制76名,实有在职职工70人,退休职工8人。根据上述职责任务,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督查监察科、市政公用设施执法大队、市容园林绿化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城市违法建筑执法大队。

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478.70万元,支出总计1478.70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16.39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71.19万元,较上年增加23.17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1.19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6.1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52万元。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77.3万元,较上年增加22.50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27.53万元,占比76.32%;项目支出349.77万元,占比23.68%

4.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11万元,下降81.3%,主要是弥补经费不足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71.19万元,支出总计1471.19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23.17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7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13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7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13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3.     结转结余情况。2024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34万元,占比0.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23.9%,主要是落实《江津区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苦日子实施方案》减少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7万元,占比9.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1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5.23万元,占比4.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3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185.77万元,占比80.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34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72.68万元,占比4.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人员晋职晋级及政策性工资调标导致,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2.0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25万元,增长26.52%,主要原因是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205.4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5万元,增长29.38%,主要原因是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较上年支出增加2.65万元,增长576.1%,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购买燃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8万元,增长539.1%,主要原因是外出检查增多,增加购买燃油支出。

公务接待费0.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垫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接待活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93.3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76万元,下降58.8%,主要原因是落实《江津区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苦日子实施方案》节约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44万元,较上年增加46.65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根据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2.27万元,增长20.57%,主要原因是根据津委编202414号文件单位撤并区住建委执法支队35人划转至本单位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空调及打印纸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支队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343.6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我单位无重点专项项目,选择一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执法装备和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经费

自评总分

(分)

100

项目主管

部门

403-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财政归口科室

004-经济建设科

部门

联系人

陶晓波

联系电话

15223378696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224974

224974

224974

100

10

10

其中:

财政拨款

224974

224974

224974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巩固“三创”成效,创建“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的江津。2、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创文工作有序进行,执法培训正常开展。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

1、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巩固“三创”成效,创建“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的江津。2、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创文工作有序进行,执法培训正常开展。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

1、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巩固“三创”成效,创建“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的江津。2、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创文工作有序进行,执法培训正常开展。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案件办结率

%

90

90

0

100

20



办结案件数量

10

10

0

100

30



案件按时办结率

%

95

95

0

100

10



执法规范化


定性

1

0

100

20



案件办理满意率

%

90

91

1.11

100

10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预算项目均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典 联系电话:023-47529909

附件下载:

403002-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xls
403002-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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