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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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562153008/2024-000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8-22 14:33:38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1.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2.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和指导各有关单位和镇(街)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年度目标责任考核。3.负责城区主干道、重要节点和大型广场等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升级和改造。4.负责城市管理配套设施、绿化方案指标、环卫设施审查及竣工验收。5.负责城区范围内移植、砍伐城市树木、永久占用城市绿地、城市道路挖掘许可。6.负责全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城市公园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园林“三创”的申报和城镇建城区内的古树名木申报;负责组织拟订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7.负责生活垃圾处置及处置费的征管工作,负责垃圾中转站建设、水域清漂。8.负责城镇供水管理。9.负责户外广告、路灯灯饰设置的审批和管理。10.负责建设项目灯饰工程方案审查。11.负责城市桥隧和城市照明等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管理。12.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城市停车秩序管理,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职责。13.根据区政府资金计划,负责编制下达城市管理维护、公用、环卫、园林绿化、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资金计划,并对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14.负责对城市管理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15.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16.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安全、环保监管责任。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市政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市容环卫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安全法制科),按有关规定设置群众工作科和机关党委办公室,下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江津区供水管理站)、4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公用事业管理所、重庆市江津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重庆市江津区路灯管理所、重庆市江津区公共停车场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5070.67万元,支出总计15070.67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375.67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为减少元帅广场音乐喷泉运行维护费及水费、项目前期服务费、2022年创文经费、环卫设施建设等项目。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03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2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2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1019.7万元,增长7.28%,主要原因为全区生活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安排、智慧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项目预算增加。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00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12万元,占比3.34%;项目支出14507.16万元,占比96.66%。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304.55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元帅广场音乐喷泉运行维护费及水费、项目前期服务费、2022年创文经费、环卫设施建设等项目。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1万元,下降53.27%2023年起本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设置账套进行独立核算,结转结余资金从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账套中分列至各局属单位,导致年末结转和结余数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72.24万元,支出总计14972.24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290.46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元帅广场音乐喷泉运行维护费及水费、项目前期服务费、2022年创文经费、环卫设施建设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2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7.70万元,增长7.24%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全区生活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安排、智慧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8.33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是追加全区生活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安排费。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2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30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元帅广场音乐喷泉运行维护费及水费、项目前期服务费、2022年创文经费、环卫设施建设等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8.33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全区生活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安排费。

3.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42万元,占比0.0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3.04万元,占0.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4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1人,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30.44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5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较年初预算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4)节能环保支出4392.00万元,占29.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12.00万元,增长234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该功能科目下的全区生活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安排费。

(5)城乡社区支出10371.72万元,占69.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61.33万元,下降20.4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该功能科目下的全区生活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安排费。

19住房保障支出32.62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0.73%,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降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人员晋职晋级,工资、保险等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7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0万元,增长31.06%,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人员晋升、调动等原因,公用经费调剂用于弥补人员经费不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水电、邮电、维修维护、培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工会经费、福利费、食堂食材采购及燃气等方面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支出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16万元,下降66.2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98.16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5万元,下降63.46%,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5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是加强川渝合作、加大城市管理沟通交流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4万元,主要用于2台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路桥、保险等方面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6万元,下降66.60%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6万元,下降16.5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40万元,主要用于川渝合作、加大城市管理沟通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万元,下降53.33%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0万元,增长250.00%主要原因是加强川渝合作、加大城市管理沟通交流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7.6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0万元,较上年增加16.90万元,增长31.06%,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人员晋升、调动等原因,公用经费调剂用于弥补人员经费不足。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95万元,下降20.99%,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3万元,较上年增加0.07万元,增长116.67%,主要原因是召开城市管理工作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2万元,较上年增加2.02万元,增长505.00%主要原因是举办全区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审批培训会、城市综合管理能力提升培训法制培训会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14471.1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部门应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表,单位只需公开项目绩效自评表。有重点专项项目部门应公开所有重点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无重点专项项目的部门应选择至少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全区生活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安排

自评

总分

(分)

100.00

项目主管

部门

403-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财政归口科室

004-经济建设科

项目

联系人

程鹏

联系电话

1592357605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7000

9717.09

9717.09

100

10

10

其中:

财政拨款

7000

9717.09

9717.09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江津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城镇餐厨垃圾提供无差别化的收运服务,全面满足江津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运的需求。对江津区全域范围内的餐厨垃圾提供专业化处理,实现江津区全域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置。

对江津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城镇餐厨垃圾提供无差别化的收运服务,全面满足江津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运的需求。对江津区全域范围内的餐厨垃圾提供专业化处理,实现江津区全域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置。

2023年收运处置生活垃圾498621.1吨,其中其他垃圾425723.2吨,餐厨垃圾72897.92吨,全面满足江津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运的需求。对江津区全域范围内的餐厨垃圾提供专业化处理,实现江津区全域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置。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数量

万吨

7.3

7.3

0

100

10

10


全区生活垃圾收运数量

万吨

40.15

42.57

6.03

100

10

10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价

/

97.38

97.38

0

100

15

15


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单价

/

138.12

138.12

0

100

15

15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0

100

15

15


城镇垃圾有效治理率

%

100

100

0

100

15

15


受益群体满意度

%

85

85

0

100

10

10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开静、黄典、吴文倩   联系电话:023-47529909

附件下载:

403001-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403001-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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