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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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562153008/2023-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8-25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8-25 10:36:5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城市管理局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区级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及与之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1.宣传贯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3.负责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镇供水节水、园林绿化等各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4.负责城市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5.负责城镇露天烧烤、城镇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镇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6.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工作。7.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镇、街道、工业园城市管理执法工作。8.承担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核定参公编制41名,实有在职职工35人,退休职工4人。根据上述职责任务,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督查监察科、市政公用设施执法大队、市容园林绿化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城市违法建筑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预、决算与城管局合并填报,2022年预、决分开填报,故对比时无上年决算数。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393.03万元,支出总计1,393.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3.03万元,增长100%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39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3.03万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3.03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393.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393.03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820.94万元,占58.9%;项目支出572.09万元,占41.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3.0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93.03万元,增长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3.03万元,增长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4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拆违办工作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3.03万元,增长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4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拆违办工作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55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6,下降86.6%,主要原因是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且受疫情影响,减少培训。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3.83万元,占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6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39.12万元,占2.8%年初预算数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1,226.67万元,占8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3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工资性支出调整及年中追加整违办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32.85万元,占2.4%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5.66万元,增长100%。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28万元,增长100%。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9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1万元,增长10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用车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9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1万元,增长100%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 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 1.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2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28万元,增长1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572.09万元;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城市综合执法-城管执法

自评

总分

(分)

100

项目主管

部门

403-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财政归口科室

004-经济建设科

项目

联系人

倪华利

联系电话

023-47566895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18

118

118




其中:

财政拨款

118

118

118

100

10.00

10.0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津委编发〔20202号文件精神,以城管局名义执法,同意试试区级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及与之有个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智能。

全年以城管局名义执法,同意区级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全年办结案件15件。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案件办结率

%

95

95

0

100

15

15

办结案件数量

10

10

0

100

30

30

错误率

%

10

0

0

100

15

15

办案平均周期

30

28

0

100

30

3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李丹邹开静   023-47529909

附件下载:

支队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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