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562153008/2021-0003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1 | [ 发布日期 ] | 2019-08-29 |
发布日期: 2019-08-29 14:30:00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任务:
(一)负责宣传、贯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区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权。
(二)统筹协调、监督、纠察、检查、考核、培训和指导镇(街道、工业园)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三)负责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镇供水节水排水、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等各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城镇露天烧烤、城镇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镇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会同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违反停车秩序管理规定,侵占城市道路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
(七)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参与城市管理专项整治。
(八)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置3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各种执法装备的购置、维修、管理、配备;负责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建和党支部的相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会等工作。
(二)督查监察科
负责执法业务规范和制度建设工作,承办全区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赔偿等有关法律事务;协调联系并协助调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阻碍执法、行政赔偿等治安案件工作;负责城镇综合整治行动的执法援助;开展法制调研,为内部办案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对各镇(街道、工业园)执法队伍培训、检查、督查、纠察、评比工作;负责执法文书的印制和管理工作;负责信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负责生产安全工作检查考核。
(三)市政公用设施执法大队
负责直管范围内道路、桥梁(隧道、涵洞)、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指导各镇(街道、工业园)市政公用设施方面的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及跨区域的执法;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四)市容园林绿化执法大队
负责直管范围内户外广告、餐厨垃圾、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市容环境秩序、城市水域垃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各镇(街道、工业园)市容园林绿化方面的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城镇综合整治行动的执法援助;协助指导各镇(街道、工业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五)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直管范围内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联系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违反停车秩序管理规定,侵占城市道路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工作;负责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及跨区域的执法;指导各镇(街道、工业园)执法管理工作;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六)各镇(街道、工业园)综合执法大队(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XX大队,含步行街大队,共34个)
负责贯彻执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受城市主管部门的委托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权;组织辖区内市容市貌的日常巡查和管理,规范市容秩序等。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81.24万元,支出总计881.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64万元、增长47.2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对镇街养老年金支出88万,项目支出新招87名招聘队员花费159万,为镇街安监控购城管制服等192万,新增人员调资等加大支出19万。品叠后增加282万.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81.2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82.64万元,增长47.2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对镇街养老年金支出88万,项目支出新招87名招聘队员花费159万,为镇街安监控购城管制服等192万,新增人员调资等加大支出19万。品叠后增加282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1.24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8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64万元,增长47.2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对镇街养老年金支出88万,项目支出新招87名招聘队员花费159万,为镇街安监控购城管制服等192万,新增人员调资等加大支出19万。品叠后增加282万。其中:基本支出485.30万元,占55.07%;项目支出395.94万元,占44.9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8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64万元,增长47.2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对镇街养老年金支出88万,项目支出新招87名招聘队员花费159万,为镇街安监控购城管制服等192万,新增人员调资等加大支出19万。品叠后增加282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86万元,增长40.46%。主要原因是新招聘87名队员增加经费158.75万元,三创整治经费增加15万元,调资及补足镇街市政队员 2017年养老险和年金等增加80.11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64万元,增长47.2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对镇街养老年金支出88万,项目支出新招87名招聘队员花费159万,为镇街安监控购城管制服等192万,新增人员调资等加大支出19万。品叠后增加282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86万元,增长40.46%。主要原因是新招聘87名队员增加经费158.75万元,三创整治经费增加15万元,调资及补足镇街市政队员 2017年养老险和年金等增加80.11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12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28万元,占6.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7万元,增长28.40%,主要原因是补足2017年包括镇街市政人员在内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8万元,占2.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城乡社区支出783.48万元,占88.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20万元,增长44.48%,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了87名招聘队员,三创工作增加了工作经费,调资等原因。
(5)住房保障支出16.98万元,占1.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5.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70万元,下降7.24%,主要原因是2018年镇街市政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剥离本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04.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0万元,增长12.1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两名工作人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0万元,下降49.09%,主要原因是2017年油卡有部分未用完,联合执法中停车所租用了电瓶车一起使用,同时单位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5万元,下降41.3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2017年油卡有部分结余。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3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城管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33.3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2017年油卡有部分结余。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7万元,下降33.3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2017年油卡有部分结余。
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它区县来江津的学习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万元,下降91.00%,主要原因是.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8万元,下降82.5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4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0万元,增长12.19%,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一名职工,增加一名军转干。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6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器和办公家具。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静 联系电话:47566895
附件:支队2018决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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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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