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2-25 15:25:00 大 中 小
为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区的创建工作,江津区城市管理局加大了人行道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同时为体现城市管理执法的温度,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免罚”,在人行道违法停车整治行动中,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即在人行道上首次停放机动车、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经告知后立即驶离的不予行政处罚。
“首违不罚”让群众满意
“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您的渝CJH738于2022年2月10日9时15分在南门路人行道上违规停放,请即刻驶离。如未在10分钟之内驶离,城管局将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依法进行处置”。收到劝离短信后,正在门店办理业务的夏女士立即来到车辆违停现场,即时改正了违法行为。
“以前在网上看到城管执法都是负面的,一直以为城管执法就是罚款,今天让我见到了城管执法也有包容和温情的一面”。夏女士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了错误,今后将不再抱有侥幸心理,按规停放车辆。
“首违不罚”不等于“违法不罚”
既然“首违不罚”了,是否意味着以后车辆可以随意停放了?据江津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首违不罚”不等于“违法不罚”,在人行道机动车违停整治过程中,它有几个基本前提:一是首次发生违法行为;二是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三是在规定时限内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只有满足这几个条件,才有可能依法免于行政处罚。如果未满足这几个基本条件,城管执法人员也将依法对车主实施行政处罚。
“首违不罚”不是随意执法
在人行道机动车违停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可能清楚的记得车辆是否属于首次违法,怎样认定“首违”?是否存在执法人员随意执法、想罚就罚的情况?现目前,江津区利用城市管理执法监管系统完美的解决了这一问题。
据了解,江津区城市管理执法监管系统已于2022年正式上线试运行,在人行道机动车违停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移动终端进入城市管理执法监管系统柔性执法板块,录入违法车辆信息,执法移动终端上就会显示该车辆的历史违法记录,以此来认定该车辆是否属于首次违法,同时电信会同步发送劝离信息,要求车主在规定时限内驶离,做到“首违不罚”有理有据。
“城管执法不是‘为罚而罚’,而是要在惩戒违法行为的同时达到预防违法的实际效果”。江津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在推行人行道机动车违停“首违不罚”制度的同时,江津区也将逐步落实《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十三项违法行为的“首违不罚”制度,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在整治市容市貌的同时,让城市管理执法显得更有温度。
执法人员利用执法移动终端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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