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相关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执行,编制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协调全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区级信息系统整合接入“数字重庆”云平台。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三)负责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发挥数据要素作用,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负责推进全区公共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四)负责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重庆、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
(五)负责推进全区数字化应用工作。协调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负责组织协调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六)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负责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应急、安全、环保、稳定等相关工作职责。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